一、憲法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規定國家最根本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制度,以及國家機構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原則。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據。所有的法律都要誕生在憲法之下,服從于憲法精神。
二、新中國憲法的發展歷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并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三、設立憲法日的意義
2014年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指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至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四、憲法宣傳周
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公室聯合發出通知,部署開展2018年“憲法宣傳周”活動,2018年12月4日的“憲法宣傳周”活動是中國第一個“憲法宣傳周”。
五、憲法宣誓誓詞
我宣誓:
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
來 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